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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受试者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滴眼液单次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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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

中医院Ⅰ期临床研究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一项“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rhKGF-2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的Ⅰ期临床研究”,该研究已经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。目前正在招募受试者。

试验药物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为公司研发的、拟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、角膜擦伤、轻中度化学烧伤、角膜手术及术后愈合不良、地图状(或营养性)单疱性角膜溃疡和大泡性角膜炎的治疗用生物制品。

01项目的入选标准

1.年龄为18~45周岁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(包括18周岁和45周岁,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为准)。

2.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,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。体重指数(BMI)=体重(kg)/身高2(m2),体重指数在19.0~26.0范围内(包括临界值)。

3.生命体征、体格检查、实验室检查、胸部正位片、12导联心电图等各项指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。

4.入院时新冠病*核酸检测阴性。

5.双眼矫正视力均应≥1.0,眼压、眼底和裂隙灯检查未见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。

6.受试者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
7.试验前对试验内容、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,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8.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。

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(rhKGF-2)02试验期间的安排

1.单次给药组需使用试验药物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1天(一次)。

2.多次给药组需使用试验药物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-2滴眼液5天(每天四次);第6日仅给药一次。

3.需进行生命体征、体格检查、病史询问、实验室检查等。

4.单次给药组需在院住宿1天,第7天、第15±2天、第30±2天进行眼科评估,除检查外含17次采血。

5.单次给药组需在院住宿7天,第15±2天、第30±2天进行眼科评估,除检查外含33次采血。

6.研究期间将有专科医生为您定期诊疗,对您的身体定期检测评估。

如有兴趣了解关于本研究或研究药物的详情,可咨询以下医生。经医生的综合判断,如您符合本研究的条件并自愿参加,您将可入组本项研究。参加本研究您将获得免费的健康检查,并将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试验期间的时间、交通、营养和其它花费补偿,检查费用及经济补偿将由公司承担。

联系方式研究中心:I期中心研究者:蓝育青主任项目管理员:莫磊磊

研究协调员:何伟业报名请联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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