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3月17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注销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》(年第29号)和《关于修订安乃近相关品种说明书的公告》(年第34号)。
停止安乃近注射液、安乃近氯丙嗪注射液、小儿安乃近灌肠液、安乃近滴剂、安乃近滴鼻液、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、小儿解热栓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注销药品注册证书。
要求安乃近片、重感灵片、重感灵胶囊、复方青蒿安乃近片等品种修订说明书,增加警示语:
1.本品可能引起血液系统严重不良反应,如粒细胞缺乏症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。本品还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,如重症药疹、过敏性休克等。
2.本品一般不作为首选用药,仅在病情急重,且无其他有效药品治疗的情况下使用。
3.禁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。
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安乃近相关品种说明书的公告
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
药监局